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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世隔绝的理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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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99章 三十八.幻想法庭(5)
      人类的幼崽是十分狡猾的。他们会用眼泪藏起污秽,让人以为看到了世间的美好。
      然而在场的均非人类。眼泪给予不了他们任何感触。反而,那副又哭又喊的模样只会被作为犯人的抗辩。
      因为拿不出证据、因为谎言被戳穿而恼羞成怒、上演的一场闹剧。
      唯有祭司在帮他说话,“你只能证明人类存在犯案的可能性,不能否定神明的存在!世界存在许多可能,你不过将其中一种可能性放在了台前。但是,你能拿出么?你能拿出否定神明的证据么?拿不出!因为神明是真实存在的!神明的仁慈也是!”
      渎神者摊开手,“确实,想完全否定神明的存在几乎是不可能之事,那是恶魔的证明。正如下水道的老鼠无论怎样去除都会留下种子那般,生命力旺盛得可以。从某种程度上,也可作为永生吧。但是啊,祭司大人,法庭上讲究的是证据。”
      它手一指,“您倒是拿出证明神恩的证据啊!除了谎言您什么也拿不出来,没有物证、没有人证、只有一个为掩盖罪行而满口胡言的犯人。在座的诸位,犯人的言论可以作为证据么?犯人的信用可以作为证言么?不能!所以!拿出来吧!若您能拿出足以服众的证据,我尚且可以将您作为对手,否则,就是狡辩!语言的力量是多么苍白,没有事实的言语全、部、都是谎言!”
      “那你怎么解释我提交的证据,映入眼中的神明身姿确凿无误地站在花园里!唯有孩童才能听见的神音并非虚假!”祭司说,“而且!被法庭接收的只可能是真实!我驳回你有关自言自语的荒谬之言。花园里确凿无误,神就在那里!没有任何虚假!”
      “有什么人自称为神,诱导犯人杀人。”
      可以在法庭上被呈现的证据只可能是真实。渎神者可以对此进行解释,却无法否定证据的真实。因此,它先前所说的自言自语的言语只能给予精神上的刺激,不会作为指证的推理。不过,本次的指证之言与之前相比实在过于苍白无力。
      因此,祭司很快抓着这点漏洞企图自渎神者的枪林弹雨下挖出一条安全的地道。
      证明神不存在属于恶魔的证明,可证明神的存在也是。恶魔的证明可以作为辩论的不败之棋,可法庭上讲究的是证据!恶魔的证明不会被受理。
      因此,祭司只能通过否定渎神者的观点来进行辩驳。
      水镜内画面一转,首先呈现的是照看孤儿院的修女拿出钥匙锁上大门的情景。然后,床铺上睡着的小脸一一映过。唯一空着的床铺是属于犯人的。
      “每个黄昏孤儿院的大门都将被锁上,大门将拒绝冒犯神之名的人类。”
      渎神者呵呵一笑,“那么,院墙之外呢?狗洞呢?先行藏在孤儿院内呢?拥有另一把钥匙的孤儿院院长呢?而且,孤儿院根本没有在鸟笼以内,翻过矮小的围栏进入也不无可能。”
      “不可能!”哪怕只有一丝,祭司看到了胜利的曙光。“你想证明此为人类可犯的罪行是吧?但是无用。在真实面前,一切诡辩都将成为诱导之言。现在,我呈上当晚孤儿院内的所有情况。”
      空中忽然浮现出许多细小的光点,权杖敲开其中一粒。光点便猛然膨胀,爆发出耀眼白光。
      首先,院墙之外。没有任何人影。
      “483年4月4日晚19时至5日5时期间,院墙之外没有任何外人窥视。当然,想翻过围栏进入院内也是不可能!因为外人想要翻越围栏,必须进入院墙至街道的范围。而这些范围,均在刚才提交的证据之上显露无疑。没有!根本没有人影!”
      白光跳跃至渎神者面前,此为祭司提交的证据。它将483年4月4日晚19时至次日的时间与场景全部提交。没有任何人影。
      渎神者甚至无需进行检查,因为,此情此景它也拥有相同权限。它当然明白,那段时间,院墙之外什么人都没有。
      狗洞。
      “孤儿院的围栏设施时常修建,除大门之外没有别的可供一人进出的洞口。”
      可否先行藏入孤儿院内。
      孤儿院的场景顿时替换掉法庭,它们身在孤儿院内。这是祭司给予它们检查人类踪迹的证据。但是,调查将近10小时内建筑里的每一个角落实属天方夜谭。
      因此,侦探剧中通常会由作者借角色之口保证,“没有未被提示的暗道与暗门”。
      而如今,法庭也不会给予渎神者太多时间。事实上,它在开庭之前早已仔仔细细检查过了。没有!孤儿院没有藏匿任何人。
      但是,作为证据,是不能有任何瑕疵。因此,作为法官的死神给予保证,“孤儿院大门与围栏内部的空间,在483年4月4日晚19时至5日5时之内没有藏匿任何外人。此外人的概念为孤儿院内已收留孤儿及必要修女外的所有人。”
      而无需死神多费唇舌,修女当晚的位置也一一被证实。
      所以当晚孤儿院内没有藏匿任何外人。
      拥有另一把钥匙的孤儿院院长呢?
      他正躺在自己床上,安详地睡过一夜。
      至此,渎神者提出的可能性都被反驳。本该由侦探一点一点翻找的线索,在蜡烛都未燃尽的时间内均被证实。这是否也可被列入神迹之内呢?
      之后渎神者又提出几种假设,比如孤儿院内的孩子已提前死去几位,而后几名意图不轨的孩子顶替了其名,进入孤儿院内。比如修女喂他们吃下了致幻剂。比如由灯光与手电筒组成的小机关。比如催眠。比如花园的树影……
      都被祭司一一否定。
      “他将花园里的动物看成了神的身姿。”
      而这,让祭司辩驳的脚步稍微停顿了一番。泥土里总会有一些生物,它无法用“不存在”来反驳。
      这次,它没有呈上证据。
      “人的眼睛无法在夜晚捕捉到泥土上细小的虫类。”
      “嘛。确实算一个理由。不过无所谓。”
      渎神者的态度令祭司升起不详的预感。
      “我得到了一份非常奇特的证据。”